党建工作

关于组织开展玄武区教育系统 “七•一”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| 浏览量:23608 | 发布时间:2018-06-26 16:15:08

玄教工委办通[2018]7

 

关于组织开展玄武区教育系统“七·一”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,在教育系统营造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党日活动的热烈氛围,经研究,决定在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玄武区教育系统2018年“七·一”主题党日活动。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18年627-201871日。

二、活动地点

各中小学校、直属单位党建活动阵地,市区范围内红色教育基地。

三、参与对象

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党员教师(交流教师在流入党组织参加活动)。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及团员青年教师,党组织关系仍隶属学校离退休支部的老党员参加。

四、活动内容

1.上一次主题党课。6月27-71日,各中小学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,由党组织书记担当主讲,上一次主题党课。

2.过一次集体政治生日。以党(总)支部为单位,组织党员教师集体过政治生日,重温入党誓词,回顾入党“初心”。

3.重走红色基地。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参观梅园新村纪念馆、雨花台烈士陵园、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,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。

4.开展党员志愿公益服务。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、统一活动日、大走访等工作载体,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教育政策咨询、敬老助残、困难学生及教职工慰问走访等志愿公益服务。

5.走访慰问党员。在开展志愿公益服务的基础上,重点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。

6.组织评比表彰。结合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教师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,各中小学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立足校情,积极开展年度优秀党员教师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领导责任。党组织书记为主题党日活动第一责任人,切实带领(总)支部班子成员认真研究活动安排,严格落实各项学习交流及工作部署任务。

2.灵活运用教育工委下发学习素材。为保障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质量,教育工委将于620日前,围绕活动主题下发相应学习素材。学校(单位)党组织要将下发素材作为“规定动作”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运用,同时力避照本宣科、转手印发的简单使用,要将“规定动作”与“自选动作”充分结合,切实选取适合于本校(单位)党建工作、迎合本校(单位)党员需要的学习教育形式及内容组织相关活动。

3.凸显学校(单位)党建品牌。“党支部书记工作室”所在学校及成员学校,须对专题(微)党课做集体备课,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跨校党员集中活动或专题(微)党课送教上门活动;承担市级党建课题研究任务的党组织,可将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与课题研究紧密结合,并以2018年暑期为有利契机,切实完善课题开题报告,并稳步推进研究工作。

4.着力强化主题当日活动仪式感。本次主题党日活动,是教育系统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,学校(单位)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教育引领党员教师坚决履行党员义务、坚决遵守组织纪律,全程参与学习教育交流活动。活动开展期间,要做好环境氛围布置,严格落实悬挂党旗、佩戴党徽、奏唱国际歌等组织生活流程。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教师,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,如实做好考勤记录,并制定相应补充学习安排。

5.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及上报工作。利用“三会一课”记录本、“支部宝”党建社区平台、党员活动证,做好主题党日活动各项过程性资料收集整理,622日前将条目式活动安排、76日前将简要活动总结(1000字以内)报送教育局工委办邮箱(xwgwb@126.com)。

未尽事宜,请于教育局工委办联系,联系人:何欣;联系电话:84550107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玄武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6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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